一直都搭客運回台中,因為火車票總是買不到而高鐵票又太貴。
偶爾幾次未搭程車票都可以再重新劃位,
直到這一次。
一如往常,我到櫃檯去劃位,小姐化好後又突然說不行,把剛填好的位置給槓掉,
然後我立刻打到國光西站,還是付費電話,打了兩次,對方制式化的一再說對不起,
冷冰冰的口氣,很令人討厭的態度,就是嘴上說對不起,不斷的說,比不道歉更讓人生氣那種。
不管你講甚麼,他就說:小姐對不起。
先來看看票上是怎麼記載的,
旅客注意事項第一點有說:對號車票當班有效,
→所以過去讓我換票是福利,是我賺到!
票上另外寫:化位旅客如未即時於票面程車時間、地點搭車者,係以逾時程車,視同補位旅客處理。
我問國光號,那我去現場排隊候補呢?答案是不行的,因為票失效了。
我又問:票上的話怎麼解釋?國光號說:對不起,讓你誤會了。又是對不起。
其實票上第八條就是保障光的條款:其他未約定事項,參考本公司公告之旅客運送定型化契約。
我沒去找他的定型化契約,準備到消基會申訴,
消基會現在只能以書面方式申訴。
資料寄出去之後,隔了一段時間,收到國光號的回信,如下:
「由於您是購買2014.08.15 09:30之台北-水湳對號車票,
因此依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54條:『客票之有效期間以搭乘票上所載乘車日期內之任何一次相當班車為限。
聯營客票及對號客票之有效期間應以搭乘當日指定之車次為限。』規範為主。
因此您必須搭乘當日及當次之車票,但本公司為提供民眾搭乘便利,
因此將標準放寬至若逾時搭車,得以當日補位方式搭乘,也就是必須搭乘當日其他車次。
但您所反應之內容是已經逾時,且改搭時間也非當日,因此本公司服務人員才會告知無法搭乘,敬請 見諒。
另外您反應希望能退票部份,依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62條規範:「旅客請求退票,得依左列規定辦理:
一、不對號或不限車次之車票,應在有效日期末次車開車前向車站申請退還票價。
二、對號或限制車次之車票,應在該次車開車前規定退票時限內向車站申請退還票價,其退票時限由汽車客運業自行規定。」
但因您的車票確實已經逾時,因此無法辦理退票
造成您的誤解本公司深感抱歉,對於站務人員之教育訓練亦會加強管理
避免再次造成您的困擾
若您有其他問題歡迎您再次來信詢問,或直接撥打0800-010-138客服專線
感謝您的支持」
真的很可惡,給我看條文,
更不解的,消基會就這樣處理?
一張票兩百多,兩杯咖啡就沒了,
但是國光票上不寫清楚,
通常不能搭車的一定都是趕不上,很難提前去退錢,
而且國光號都會開放後補,
趕不上的乘客,付了一次錢,
現場排隊坐上已話未但未到的乘客的位置,國光又賺了一次,
這樣對嗎?
收到郵件後我把手上有的票拿去退了,改買統聯。
退票時,小姐問我:你確定要退?
我跟他說:不退要放著過期讓你們賺嗎?
他被我遷怒了。